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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國彥:打響媒體揭批李洪志第一槍

作者:段啟明 · 2006-11-27 來源:凱風網(wǎng)

  1996年6 月17日,《光明日報》在第四版發(fā)表了署名“辛平”的文章——《反對偽科學要警鐘長鳴——由〈轉法輪〉一書引出的話題》(以下簡稱《警鐘》),第一次在全國性重要報刊上“曝光”李洪志的迷信邪說,從而敲響了反對偽科學及邪教的警鐘,打響了揭批李洪志及其邪惡勢力的第一槍。作者“辛平”,就是原國家新聞出版署圖書司副司長潘國彥的筆名,寓意“新聞出版署評論員”。


  2006年11月22日,當年過七旬的潘國彥老人談起《警鐘》這篇文章時,時而激奮,時而沉思。只見他徑直取下客廳中懸掛的龍泉寶劍,猛然抽出寶劍道:“如果法輪功真的刀槍不入,請吃我一劍!”說罷哈哈大笑,“李洪志之流對我短短幾百字的文章恨得要死,怕得要命,真是螻蟻不如!何須我動真刀劍!”


  據(jù)潘國彥回憶,20世紀80年代,在中國大地出現(xiàn)氣功熱、特異功能熱,迷信愚昧思潮泛濫,在這種社會背景下,李洪志也跳出來胡編亂造了“法輪功”,開始在社會上行騙。時隔不久,他即在傳授法輪功五套功法的過程中,吹噓自己有“四大功能”,修煉他的“法輪佛法”,就能“上層次”、“升入天國”,極力神化自己,編造和散布迷信邪說,欺騙愚弄參加練功的人。為了詐騙更多的錢財,擴大他的影響,他通過各種關系,把這些迷信邪說編輯成書出版。


  1993年3月,由軍事誼文出版社出版了李洪志的第一本書——《中國法輪功》,同年12月出版了《中國法輪功(修訂本)》。1994年12月,由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出版了被吹噓成“法輪大法”經(jīng)典的《轉法輪》。1995年11月,先后由中國世界語出版社出版了《轉法輪(卷二)》,長春出版社出版了《法輪大法義解》,沈陽出版社出版了署名“寒北星”的《神通大法——李洪志和中國法輪功》。上述圖書印數(shù)動輒就是10萬、20萬冊,有的還多次印刷。1996年4月,華齡出版社出版了繁體字豎排16開精裝本《轉法輪》。這些圖書,有的是由出版社正式出版,有的則是盜用某出版社名義出版。然而,不管是由出版社正式出版,還是盜用出版社名義出版,都是違反國家新聞出版署(89)新出圖字第338號——《關于不得出版宣揚愚昧迷信的圖書的通知》規(guī)定的。


  1994年12月《轉法輪》一書出版后,李洪志就不再強調(diào)練五套功法,甚至反對練習五套功法。他認為誰要強調(diào)練五套功法,就是在“傳邪法”,“破壞大法”。他宣稱:“法輪佛法”(后來改叫“法輪大法”)“不是低層次祛病健身的氣功”,而是“度人上天國的宇宙大法”,《轉法輪》是一本“天書”,是他“給人留下的一部上天的梯子”,他李洪志是主宰人類、主宰地球、主宰宇宙的最大最高的神。法輪功已經(jīng)完全拋棄了氣功“祛病健身”的功能,練習五套功法只不過成為他們“修煉”的一種儀式、聚會,成為欺騙局外人的一種招牌、幌子,他們最主要的任務是讀李洪志的書,是“修煉”、“修心性”,是追求“上層次”、“圓滿升天”。這就標志著法輪功徹底轉變成了一種邪教。出版的李洪志的書正是宣揚其迷信邪說的載體,對李洪志迷信邪說的迅速廣泛傳播起到重要作用。


  這些圖書的出版流行,引起了社會各界人士的廣泛關注,人們紛紛向政府有關部門、新聞媒體、各級政府負責人乃至國家領導人寫信反映情況。國家新聞出版署就收到各界群眾不少來信。


  國家新聞出版署有關人員在翻閱了被奉為經(jīng)典的《轉法輪》后,發(fā)現(xiàn)確實存在嚴重問題。李洪志在書中極力貶低各門派氣功,認為現(xiàn)行的各門派氣功都處在“祛病健身”的低層次上,而唯有他的“法輪佛法”是在“往高層次上傳功”、“往高層次上帶人”;他還認為釋迦牟尼、耶穌、老子等充其量只能解釋銀河系的問題,而他的“法輪佛法”“是一個龐大的宇宙的理”,是他在末劫的最后一個時期第一次把“法輪佛法”弘傳出來,這是千年不遇、萬年不遇的;他還吹噓自己能給他的弟子在小腹部裝“法輪”,有了他的“法輪”,弟子與汽車相撞,弟子沒事,轎車反而被撞進一個大坑;他胡言人生了病是“前世造了業(yè),今世要還債”,有病不能去醫(yī)院,不能吃藥,如果去醫(yī)院看病,就是欠債不還;他還吹噓能給弟子“開天目”,“開了天目的人,能看見另外的空間”,能看見他的“法身”,等等。看到李洪志的這些迷信邪說,國家新聞出版署有關工作人員感到吃驚,這些狂妄的胡吹是他們從來沒有見到過的。原國家新聞出版署圖書司副司長、時任中國出版工作者協(xié)會常務副秘書長的潘國彥參與了對《轉法輪》一書的審讀工作。


  潘國彥這位資深的圖書出版專家,在看了李洪志的《轉法輪》后深感這類圖書問題的嚴重,深感圖書出版領域里存在的混亂,同時也深感迷信愚昧活動泛濫給人民群眾身心所造成的危害。他思考了很久,在一位朋友的敦促下,一種強烈的事業(yè)心、責任感驅使他提筆寫下了《反對偽科學要警鐘長鳴——由〈轉法輪〉一書引出的話題》的文章。他在《警鐘》一文的結尾寫到:“我們說《轉法輪》一書值得注意,是因為這樣一本書居然得以正式出版,而且出版后確實迷惑了一些人?!掇D法輪》的出版和流行再一次提醒我們,在當前,反對封建迷信和偽科學仍然有許多工作要做,普及科技知識、加強唯物主義宣傳教育的任務仍然很艱巨。一位哲人說過,偽科學的流行,是騙子和傻子共同造成的。希望我們的出版工作者能進一步提高自身的科學文化素質,增強社會責任感,以保證將騙子的偽科學圖書拒之門外;也希望讀者提高辨別能力,在偽科學面前不上當,使其越來越?jīng)]有市場?!?/p>

 

  一石激起千層浪!《警鐘》一文的確是反偽科學、反邪教的一響警鐘,堅持科學正義的人們從中受到鼓舞,它也是對掩蓋著的法輪功邪教本質的一次曝光,讓不了解法輪功的人們知道法輪功是怎么回事,也促使那些上當受騙誤入法輪功的人們反思、覺醒,更是對李洪志及其邪惡勢力的當頭一棒。

 

  《警鐘》一文的發(fā)表,伸張了崇尚科學文明、反對迷信愚昧的正氣。許多反對偽科學、偽氣功和邪教的人士從中受到鼓舞,積極投身到反對李洪志及其邪惡勢力的斗爭中來。李洪志及法輪功問題也因此引起某些政府主管部門的關注,開始著手進行調(diào)查研究。許多新聞工作者拿起自己手中的筆,大膽揭露李洪志的迷信邪說對練習者所造成的身心傷害。從1997年1月至1999年4月,全國許多新聞媒體,如中國佛協(xié)《研究動態(tài)》、《南方日報》、《南方都市報》、《浙江日報·錢塘周末》、《錢江晚報》、《齊魯晚報》、《健康文摘報》、《中國青年報》、《華西都市報》、《南方農(nóng)村報》、《河北政法報》、《新疆經(jīng)濟報》、《重慶晚報》、江蘇《武進日報》、《華商報》、天津教育學院《青少年科技博覽》,以及北京電視臺、沈陽電視臺等,都先后報道了一些癡迷李洪志迷信邪說、走火入魔、精神失常、致人死亡的典型事件。人們從這些事件中,看清了李洪志及法輪功邪教的本質和危害,李洪志及法輪功才被越來越多的人們所了解。

 

  《警鐘》一文的發(fā)表,擊中了李洪志及其法輪功邪教的要害,在法輪功組織內(nèi)部引起了強烈震蕩。一些人醒悟,脫離法輪功組織;一些人反戈一擊、后來成為揭批李洪志迷信邪說的堅強戰(zhàn)士;一些人開始反思李洪志究竟是騙子還是主宰宇宙的大佛,“法輪佛法”究竟是科學還是迷信;一些人則仍然沉迷于“上層次”、“升天國”的夢想,李洪志及其邪惡勢力策劃組織了瘋狂反撲。

 

  “法輪大法研究會”的骨干們慌了神,很快他們在航天工業(yè)總公司二院禮堂召開骨干分子會議,研究對策。在會上,有的頭目煽動說,中央有規(guī)定不能在報刊上公開批判法輪功(中央從來沒有這樣的規(guī)定——作者注),《光明日報》犯了錯誤。一些骨干分子情緒激昂,發(fā)誓“要和光明日報斗爭到底,不達目的誓不罷休”。最后,法輪功頭頭做出部署,要求“法輪弟子”以個人名義給《光明日報》寫“抗議信”。在他們的組織和鼓動下,《光明日報》社在此之后收到900多封這類所謂“抗議信”,他們還組織人員連續(xù)到《光明日報》社滋事,要求為李洪志及法輪功“賠禮道歉”,追究作者的“責任”。

 

  法輪功頭目李洪志在得知這篇文章后,為了維護他的教主地位、鞏固內(nèi)部、煽動反撲,連續(xù)拋出多篇所謂“經(jīng)文”。其中最重要的當屬1996年8月28日的《大曝光》。在這篇所謂“經(jīng)文”中,李洪志用他那低俗蹩腳的文字給人們描繪出了當時法輪功組織內(nèi)部的混亂情況。他這樣寫到:“自從《光明日報》事件以后,直到目前,大法弟子人人都扮演了一個角色,有堅定實修的;有為大法名譽,直言上書的;有為不負責任的報導不平的;但也有在艱難形勢下,不向內(nèi)修,搞分裂的,加重了當前的形勢的復雜;也有害怕自己身名利益受到損害而不修的;也有不顧大法的安定而傳播小道不實的消息的,加重了亂法的因素;也有一部分各地的負責人,┅┅認為出現(xiàn)了什么社會動向,還有意地傳達給學員,雖然是有種種原因的,但還有比這更嚴重的破壞大法嗎?更有甚者,帶著魔性造謠生事,惟恐天下不亂?!崩詈橹臼遣辉试S法輪功內(nèi)部出現(xiàn)分裂,更不允許內(nèi)部出現(xiàn)叛逆者的,他用“分裂”、“亂法”、“魔性”、“生事”、“破壞大法”一類語言無情地敲打那些受騙上當?shù)娜藗儭?/p>

 

  不僅如此,李洪志在《大曝光》中還嚇唬他的“弟子們”說,這(指《警鐘》一文)是他早就安排的、對修煉“法輪大法”人們的一次“考驗”,用以考驗“弟子們的心性”,如果在這樣關鍵時刻“連佛(指他李洪志——作者注)都敢出賣,這是小問題嗎?”他歇斯底里地叫嚷:“有人怕,怕什么?”“頭掉了身子還在打坐!”李洪志深知信徒、組織對他的重要,如果他沒有了“弟子”,沒有了追隨者,沒有了法輪功組織,他就不再有任何價值。在這樣的“關鍵時期”,他要玩弄欺騙恫嚇伎倆抓住“弟子”,鞏固組織,煽動受騙上當?shù)娜藗冇蒙蚩茖W、公理、正義、社會、法律、政府進行瘋狂反撲,以保護他這位無知狂妄的宇宙最大的“佛”和所謂的“法輪大法”。

 

  面對李洪志及其邪惡勢力的反撲,堅守在國家新聞出版戰(zhàn)線的人們無所畏懼,他們正確運用國家和人民賦予的權力,以國家利益、人民利益為重,堅決履行國家新聞出版部門的職責,執(zhí)行國家有關圖書出版的法律法規(guī),對李洪志神化自己、宣揚迷信邪說的出版物進行了嚴肅查處。他們向有關出版社調(diào)來了《中國法輪功》、《轉法輪》、《轉法輪(卷二)》、《法輪大法義解》、《神通大法——李洪志和中國法輪功》樣書,組織有關方面的專家進行了審讀,于1996年7月24日發(fā)出《關于立即收繳封存〈中國法輪功〉等五種書的通知》,在全國范圍對上述圖書進行了收繳封存。1996年8 月16日,又做出《關于對華齡出版社出版〈轉法輪〉一書的處理決定》,收繳封存了繁體豎排16開精裝本《轉法輪》。對于后來《花城》出版社、青海出版社等頂風出版或盜用出版社名義出版的李洪志的書也進行了堅決查處。

 

  狡猾的騙子李洪志十分清楚“法輪大法”、“法輪”、“法身”、“開天目”、“天國”、“法輪世界”等等,都不過是他欺騙愚弄法輪功練習者、詐騙他們錢財所編造的謊言,他也清楚國家法律和堅持科學正義的人們是不會寬恕他的,他看重人間的榮華富貴,他絕不相信什么“頭掉了身子還在打坐”,更珍惜他的腦袋,所以他溜之大吉,逃到美國“自由世界”去過世俗的花天酒地的人間生活。

 

  然而,李洪志不僅繼續(xù)用他那一套迷信邪說殘害受騙上當?shù)娜藗?,同時還把他們的生命當兒戲,煽動那些受騙上當?shù)娜藗儗箛曳桑铀翢o忌憚地進行非法違法活動。李洪志及其邪惡勢力猶如老虎的屁股摸不得,誰敢揭露他們,他們就視誰是“破壞大法的魔”,他們就組織人員圍攻誰。他們煽動練習者到國家新聞出版署門前靜坐示威,投寄所謂“抗議信”,對國家新聞出版署進行圍攻,對其正常工作進行騷擾。他們咒罵揭露李洪志及法輪功的人們是“文痞”、“科痞”、“氣功痞”,對揭露他們的人們進行威脅恫嚇??遣コ鲞^揭露李洪志及法輪功文章的報刊、電臺、電視臺幾乎都遭到過他們的圍攻。李洪志及其骨干們親自策劃和組織了這些非法違法活動。這其中有幾件事特別值得一提。

 

  第一件事是:李洪志于1998年7月6日拋出的《挖根》。1998年5月25日,北京電視臺在《北京特快》節(jié)目中播出了批評法輪功報導后,李昌、王治文、紀烈武、姚潔召集北京法輪功“輔導總站”負責人多次密謀,策劃圍攻北京電視臺。身在國外的李洪志在回答李昌的請示時指令李昌等人“盡可能多的組織學員”,“給電視臺施加壓力”。之后,又指責“法輪大法研究會”和北京“輔導總站”組織不力,去的人太少,并拋出《挖根》的“經(jīng)文”。他在這篇文字拙劣的小文中攻擊揭露他們的人們和報紙、電臺、電視臺在“破壞大法”,聲稱“北京大法弟子”圍攻北京電視臺,“叫那些人停止破壞大法,做法其實沒有錯”,這是“在極特殊的情況下”,采用“法最低層次的方式”,“圓融法的行為”。他指責法輪功內(nèi)部有人還在用“常人的觀點”、想做“維護常人社會秩序的好人”,這就站錯了“基點”,就“不是修煉中的人”。李洪志雖在文中提出法輪功“不參與政治”,但其實質是要他的“弟子們”不要去顧及政治、 國法,而要視李洪志至高無上、視“法輪大法”至高無上;什么“常人社會的秩序”、道德,什么政治、國法,都不是“修煉中人”應該“執(zhí)著的”、顧及的;凡是“執(zhí)著”、顧及這些東西,就是從“基點”上出了問題,李洪志就不承認這種行為是“修煉”。所以李洪志聲言:“我要用一切辦法暴露出你們所有的心,從根子上挖掉它。”李洪志煽動說:“你們不能總是讓我?guī)е献?,而你們自己不走,法講明了你們才動,沒有講明你們就不動或反向動,我不能承認這種行為是修煉。關鍵時我要叫你們決裂人時,你們卻不跟我走,每一次機會都不會再有?!崩詈橹居盟翘赜械淖玖诱Z言煽動練習者要做“修煉中人”,與常人社會決裂,不要考慮什么常人社會的秩序、政治,而要唯李洪志之命是從,跟隨他與揭露批判他及法輪功的人們和新聞媒體、與國家法律相對抗,否則就再也不會有“圓滿”的機會。這就是李洪志所謂的“根子”和“挖根”。

 

  第二件事是:葉浩、于長新等21人的“告狀”信。國家新聞出版署編發(fā)的內(nèi)部刊物以《法輪功信徒圍攻新聞單位》為題,向上級領導機關如實地客觀地反映了法輪功組織煽動練習者圍攻一些新聞單位的情況。法輪功組織利用非法手段竊取了這份只印有28份上報的內(nèi)部機密文件。1998年8月8日由葉浩、于長新等21人聯(lián)名給中央有關領導人寫信“告狀”。在信中他們顛倒黑白,吹捧李洪志的書“深受社會各界讀者喜愛,是社會上最暢銷書之一”,修煉“法輪大法”是“教人做好人”、“勸人向善”;一些新聞單位報導的法輪功信徒圍攻新聞單位是“不公正、不真實的”,“純屬惡意歪曲、人身攻擊”,要求合法出版李洪志的書,要求對編寫簡報的人“嚴肅查處”。他們幻想用惡人告狀的手法,改變李洪志及法輪功的非法地位。

 

  第三件事是:李昌、于長新六人的“告狀”信。1998年12月10日,李昌、于長新、王治文、葉浩、紀烈武、湯學華又以“法輪功學員”的名義給有關領導人寫信,指責中國佛教協(xié)會在其主辦的刊物和出版物上公開“誣蔑”法輪功是邪教。他們在信中曲解有關人體科學“不宣傳、不批判、不爭論”的方針,曲解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掩蓋李洪志迷信邪說的荒謬及其所造成的危害,為李洪志及其法輪功涂脂抹粉,荒謬地要求中國佛協(xié)“承認錯誤”,公開向法輪功創(chuàng)始人李洪志“賠禮道歉”,并追究有關政府主管部門的“責任”。

 

  “法輪大法研究會”將上述兩封信以“簡報”形式在法輪功組織內(nèi)部廣為散發(fā),對統(tǒng)一法輪功內(nèi)部的思想和口徑,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他們就是利用這種冠冕堂皇的“理由”煽動法輪功練習者對揭露批判他們的人們、對新聞媒體、對政府機關乃至國家領導人進行瘋狂反撲。

 

  據(jù)有關部門統(tǒng)計,截止1999年底,在李洪志及“法輪大法研究會”的策劃和組織下,法輪功練習者圍攻新聞單位和政府機關的事件就有300多起,每次300人以上的有78起。不僅如此,利令智昏的李洪志及其邪惡勢力,竟敢煽動上萬名練習者在一夜之間趕到北京,制造了震驚中外的“4.25”事件。

 

  多行不義必自斃!李洪志及其邪惡勢力的覆滅,乃是其與科學、公理、道德、正義、法律、社會、人民、國家、民族為敵的必然結果。

 

  回憶起同李洪志及其邪惡勢力斗爭的歲月,潘國彥這位資深的圖書出版專家,為自己和他的同事們盡了一份應盡的責任而感到欣慰,同時也對法輪功一類邪教的滋生、蔓延、成勢有著頗多感慨。他再次表示:一定要警鐘常鳴,一定要讓廣大干部群眾牢記法輪功一類邪教滋生、蔓延、成勢的教訓,我們的新聞出版工作者要提高自身的科學文化素質,把好圖書出版關,社會各界都應當行動起來,崇尚科學文明,破除迷信愚昧,做好防范和抵御邪教的工作,決不能讓邪教、偽科學、迷信愚昧思潮危害群眾、危害社會、危害國家和民族。

 

  “少數(shù)法輪功死硬分子逃亡到海外,繼續(xù)扮演反共、反華、反科學的丑惡角色,注定沒有好下場! ‘爾曹身與名俱滅,不廢江河萬古流?!迸藝鴱┬Φ溃白屵@些小丑向隅而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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