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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志人神之辯

作者:大 弓 · 2007-09-11 來源:凱風網(wǎng)
  李洪志是人還是神,是轉(zhuǎn)化攻堅中需要討論的重要問題,法輪功癡迷者之所以義無反顧、頑固對抗,就是因為視李洪志為神,堅定追隨。因此,李洪志人神之辯,意義重大。本文將根據(jù)事實證明李洪志究竟是人還是神,揭示真相,警醒癡頑。

   一、誰說李洪志是神呢?

  自我吹噓。李洪志親筆撰寫的小傳中,他吹噓自己8歲圓滿,12歲元嬰初始,并且有許多特異功能,譬如捉迷藏時能夠隱身,一動念就鉆入玻璃中,不用開鎖就遁入教室,手一碰水管就自動彎曲,等等,神乎其神,玄而又玄。他在《轉(zhuǎn)法輪》書中還神侃,他到貴州,曾與一位明代修成人形的蛇仙斗法,將其下半身用一種強大的化功化成了水。1993年這個蛇仙不死心,又到北京與李洪志繼續(xù)斗法,結(jié)果被全部銷毀。李洪志還說他能給修煉者開天目,下法輪、凈化身體,能以法身和法輪保護修煉者,保證修煉的過程中不出偏、不出危險,等等,唾沫橫飛,天花亂墜。李晶超、宋炳辰、劉鳳才等李洪志的早期合作者曾警告他不要吹得太厲害,李洪志卻振振有詞地反駁說:“不吹大點別人不信”。其實李洪志的母親、隔壁鄰居、小學班主任、中學同學、部隊戰(zhàn)友、單位領(lǐng)導、早期弟子,都揭發(fā)說他根本沒有什么特異功能。也有一些法輪功練習者要求李洪志表演特功而遭到拒絕,理由是修煉者不能有顯示心。那么李洪志自我神吹是否顯示心作怪呢?奇怪的是李洪志沒有任何事實根據(jù)的吹噓,竟然能夠被法輪功修煉者信以為真,并作為李洪志是神的證據(jù),這一點確實令人吃驚。不過仔細追究起來,也沒有什么可大驚小怪的,因為李洪志提出了諸如“破常人觀念”、“思想業(yè)”、“不二法門”、“悟先見后”等一系列破壞正常思維的邪說,使癡迷法輪功者根本就再動腦筋了,于是李洪志說什么都可信,只要是李洪志所說,那都成了絕對真理,不容置疑。

  暗示誘導。李洪志在《洪吟》中有三首詩,即“憶長安”、“訪故里”、“游清東陵”,其中分別暗示他是唐太宗、岳飛、康熙轉(zhuǎn)世。在“分明”、“佛主”等詩中,暗示他是再來世上傳法之佛。他在《轉(zhuǎn)法輪法解》中還明確地說:“‘佛道神’我都當過”。在《北美巡回講法》中他還說曾在上一個地球上傳過法。在《法輪大法義解》等書中,他還說,他寫了一本天書《轉(zhuǎn)法輪》,這是給人類的“一部上天的梯子”;他將“佛法”第一次完整地傳出;世界上惟一能往高層次上帶人的惟有他。這些說法,都或明或暗地告訴法輪功修煉者,他不是一個普通人,而是一個“人像俱全”的神,因為如果李洪志是一個普通的人,怎么能夠?qū)懗鲆槐尽疤鞎?,怎么能傳出釋迦牟尼都無法傳出的完整佛法,怎么能往高層次上帶人,怎么能讓修煉者成神成佛呢?李洪志還通過暗示,誘導法輪功修煉者產(chǎn)生幻覺,并且以幻為真,更加堅定地認為他就是神,只是象當年在人間傳教的耶穌一樣,不為法利賽人所了解,受到迫害,等到有一天真相大顯,世人才會真正看清李洪志主佛的面貌。我們終于明白,所謂李洪志是神,不僅是他自我吹噓的結(jié)果,也是他暗示誘導的結(jié)果,總之,是先出自于他自己之口,爾后被法輪功癡迷者不假思索地接受,并沒有任何客觀證據(jù)證明,這樣的神,能是真的嗎?

   二、李洪志真的圓滿了嗎?

  李洪志親筆撰寫的小傳中說自己8歲就圓滿了,然而,這是真的嗎?讓我們對照一下圓滿的標準,看一看李洪志究竟是真圓滿還是假圓滿,是講真話還是講假話吧。根據(jù)《轉(zhuǎn)法輪》,圓滿的標準:第一,身體充滿了高能量物質(zhì),修成了金剛不壞之體,百病不生;第二,擁有了佛法神通,法力無邊;第三,停止了新陳代謝,青春長駐;第四,完全同化了真善忍,沒有了任何人的執(zhí)著。

  李洪志如果8歲就圓滿,那就不應該再有常人的各種病痛。然而無情的事實是,李洪志曾經(jīng)在長春的多家醫(yī)院就診,留下了許多報銷單據(jù)。而且他還做過急性闌尾炎手術(shù),有關(guān)病歷資料醫(yī)院至今仍保存著,并且做手術(shù)的醫(yī)生還健在。李洪志在北京的住所內(nèi)還有瓶裝藥品和中醫(yī)用拔火罐,說明他并非沒有病。而且他講法過程中,眾目睽睽之下多次咳嗽,為了遮掩,他說是清理宇宙敗壞物質(zhì)時,那些物質(zhì)鉆入他的嗓子眼,要通過咳嗽清理掉。這些話,不僅常人不信,就是有些癡迷程度不太深的法輪功修煉者也不信。

  李洪志雖然吹噓自己有許多功能神通,譬如化功、遙視、隱身、遁術(shù)、搬運、思維控制等,還有無數(shù)法身,能給人下氣機、下法輪等,可是有誰見過他的這些功能神通呢?每當有人提出讓他表演一下,他就很生氣,斥責別人有意拿他當猴耍,并說什么修煉不是做表演,修煉人不能有顯示心等。其實他那有這些功能神通呵。他的母親、鄰居、老師、同學、戰(zhàn)友、同事、領(lǐng)導等,無一不指責他在騙人。他自己也承認,到那兒去要乘飛機、坐汽車,與大法研究會聯(lián)系要發(fā)傳真、打電話,如果真有功能神通,何需這些現(xiàn)代化的交通和通訊工具呢?顯然,他并沒有這些功能神通,這一切不過是吹牛放炮,純粹唬人蒙人,完全是江湖上那套坑蒙拐騙的伎倆。

  停止新陳代謝意味著不吃不喝,不睡不歇,然而,李洪志到北京塞別塞斯飯店吃烤肉,講法過程中喝水,天熱了還要流汗,累了還要睡覺,都說明他并沒有真正停止新陳代謝,否則他還需要吃喝休息嗎?說到青春永駐,那更是一派胡言,如果他真的能夠青春永駐,那就應當在圓滿之時停止生長,永遠保持8歲兒童的相貌??墒?,李洪志從兒童到少年,從青年到中年,也如常人一樣生長變化,不斷走向衰老。我們可以將他年輕時期的照片與現(xiàn)在的照片作個對比,就可以明顯看出衰老的痕跡:鼓脹的眼袋、松馳的皮膚、斑駁的華發(fā)、臃腫的體態(tài)、遲緩的動作,等等。歲月無情,只要是人,都擺脫不了生老病死的自然規(guī)律,李洪志既然不是神,又焉能例外?

  李洪志也沒有放棄人的執(zhí)著,同樣有著人的各種弱點。他好名猶如葉公好龍,自吹自擂不遺余力,甚至于為了抬高自己,索性貶低一切宗教、神祗。他對于別人的批評萬分反感,動不動就煽動圍攻,濫施淫威,搞輿論專制。他對錢的貪婪,更是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據(jù)李昌交待,李洪志曾經(jīng)私毀帳薄。據(jù)姚潔交待,李洪志對管錢管的很死,對管錢的人不停地換,相互還不許通氣。李洪志原本家境貧困,但自從創(chuàng)立法輪功以來,在公主嶺市、長春市、北京市先后購房4套,價值不菲,并且還有寶馬、捷達、桑塔那等多部轎車。到美國又先后購房兩套,還有一輛紅色跑車。另據(jù)反映,他在香港還存有數(shù)千萬元的港幣。試問,李洪志沒有正當職業(yè),那里來的這么多的錢呢?他的妹妹嫁到泰國,他本人到美國后,將母親、妻子、女兒、弟弟都弄出去,而且女兒在美國還讀了大學。李洪志為什么不將其他法輪功修煉者弄到美國呢?顯然,他親情未去。名利情既然是常人的執(zhí)著,何以李洪志不去呢?

  對照圓滿的標準后我們發(fā)現(xiàn),李洪志并不符合圓滿的要求,因此,所謂圓滿顯然是假的,是騙人的,是說謊。既然沒有圓滿,當然也不可能是神。

   三、李洪志沒說過假話嗎?

  如果李洪志真是神,就不應當有任何假話。如果李洪志確實說過假話,那他就不應當是神。只有人才說假話,神怎么可能說假話呢?不幸的是,李洪志確實說過假話。他自撰的簡歷,根本就不符合事實,完全是他為神話自我炮制的一篇志異錄。他在《轉(zhuǎn)法輪》中所謂斗敗蛇仙、汽車撞不傷、鋼管打不著等離奇故事,純粹是子虛烏有的謊言。他的所謂法身、法輪保護說,也不過是任意編造的欺人之談。那么多法輪功癡迷者在李洪志邪說蠱惑下,采取的為消業(yè)拒醫(yī),為圓滿自焚,為除魔殺人等愚昧之至、違法犯罪之舉,其結(jié)果或死或傷,或拘或捕,妻離子散,家破人亡,釀成許多悲劇,何曾見法身、法輪的一星半點的保護呢?既然無力保護,何必大言不慚,可憐修煉者言聽計從,信以為真,一旦釀成慘劇,哀號悲慟,李洪志又百般抵賴,設計開脫,其言其行,何真之有,何善之有?如其為神,亦是邪神。況且真神不說謊,說謊成癖,焉得為真神,不過是一個偽裝成神的人間騙子罷了。

  李洪志說謊,最有說服力的一個證據(jù)就是他關(guān)于“4.25”事件前后矛盾的說法。這一事件發(fā)生后,李洪志在悉尼答記者問時說:“北京發(fā)生的事,事先我一點也不知道,我當時在從美國來澳洲的路上”。后來,他在《我的一點聲明》中說:“關(guān)于學員去北京中南海反映情況一事,我當時是去澳洲的路上在北京轉(zhuǎn)機,也根本不知道北京出了什么事就離開了”。需要指出的問題是:第一,這一事件發(fā)生時,李洪志在哪里,是在美國到澳洲的途中呢,還是在北京轉(zhuǎn)機,還是在別的什么地方?第二,對這一事件,李洪志是事后知道呢,還是事前就知道?第三,李洪志是根本無辜呢,還是與事件有牽連?大量證據(jù)表明:“4.25”事件發(fā)生時,李洪志既不在美國飛往澳洲的飛機上,也不在北京轉(zhuǎn)機,而是躲在紀烈武在香港的住處,密切關(guān)注事態(tài)的進展,遙控指揮;對這一事件,李洪志事先就知道,4月22日下午他就回到北京,與紀烈武見了面,次日李昌等到李洪志家,商量把“天津事件”繼續(xù)擴大到北京,24日李洪志離京赴港,有意造成事件與之無關(guān)的假象,李洪志在香港與紀烈武保持電話聯(lián)系,對北京事態(tài)的進展一清二楚;從李昌、姚潔、劉桂榮等人的交待情況看,李洪志不僅事先知道,而且是這一事件的幕后策劃指揮者,與這一事件有著脫不掉的干系。

  2003年發(fā)生“非典”疫情,李洪志又借題發(fā)揮,胡說什么“非典”是神對“迫害”法輪功降下的懲罰,“非典”攻入了中南海,中央政治局常委都倒下幾個,并且預言上海很快將大面積爆發(fā)“非典”。然而,這又是一個彌天大謊。第一,“非典”疫情不僅在大陸發(fā)生,香港、臺灣、美國等地都發(fā)生了,而且臺灣的“非典”疫情還很嚴重,然而臺灣對法輪功并沒有“迫害”呀,這說明了什么問題呢?第二,李洪志說中央政治局常委都倒下幾個,請問那幾個政治局常委倒下了,為什么不指名道姓,說的清楚一些呢?第三,事實上,上海對“非典”疫情控制的非常有力,并沒有發(fā)生“非典”疫情的大爆發(fā),李洪志的預言為何不準呢?事實就是事實,謊言在事實面前總是直不起腰桿的。李洪志如果真是神的話,能這樣信口開河,言而無信嗎?

   四、李洪志究竟是何許人呢?

  既然我們已經(jīng)從李洪志是否圓滿,是否說謊等方面證明李洪志不是神,而是人,那么,李洪志究竟是一個怎樣的人呢?

  首先,他就是一個普通的人,有血有肉,要吃要喝,娶妻生子、七情六欲,與常人并無二致。

  其次,他又是人間一個騙子,李洪志不肯承認自己是個常人,非要打扮成神,于是殫精竭慮,絞盡腦汁,搖唇鼓舌,花言巧語,蠱惑人心,誘人上當。

  再次,他是一個邪教教主,他創(chuàng)立了法輪功邪教,利用這個邪教騙錢漁利,欺世盜名。

  最后,他還是一個被通緝的要犯,因為他散布邪說,組織邪教,圖財害命,傷天害理,成為人民的罪人、國家的罪人,法律的罪人,受到公安機關(guān)的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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